项目概况
2025年闽清县一线职工疗休养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0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X2025148
项目名称:2025年闽清县一线职工疗休养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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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标的金额(元) |
单价预算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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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级班(福州市) |
360000 |
450元/人/天 |
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住宿、餐饮、活动接待能力,自有床位,设施齐全,有用餐区域和会议室等,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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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级班(南平市) |
90000 |
450元/人/天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方具体要求(原则上不超过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受邀邀请函。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受邀邀请函或在报名阶段将受邀邀请函回执送达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均视为满足本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至 2025年10月13日,每天0:00至11:59,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06)
方式:(1)现场办理:可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书面登记手续。(2)采用邮件方式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写明后传真至本公司或扫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传真:0591-87848515 ,邮箱:fjczxzb@126.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办理。采购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采购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开户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9190504581060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具体资格标准:
采购包1、2: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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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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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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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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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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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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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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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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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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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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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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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备注说明
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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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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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 |
受邀邀请函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受邀邀请函或在报名阶段将受邀邀请函回执送达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均视为满足本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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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特别提示 |
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二)受邀投标人名单:
采购包1:
福建凤翔首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疗休养基地名称:凤翔首邑温泉酒店)
永泰闽江饭店有限公司(疗休养基地名称:福州御温泉度假酒店)
福州贵安会议中心有限公司(疗休养基地名称:贵安温泉会议中心)
福州贵安君豪大饭店有限公司(疗休养基地名称:君豪大饭店)
福建豪业七叠温泉景区开发有限公司(疗休养基地名称:七叠温泉度假村)
福州香米拉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疗休养基地名称:香米拉温泉酒店)
采购包2:
浦城县印象桂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疗休养基地名称:桂都国际大酒店)
政和福旅旅游有限公司红色研学服务分公司(疗休养基地名称:廖俊波先进事迹传习地)
福建省武夷山青竹山庄有限公司(疗休养基地名称:青竹山庄)
武夷山泓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疗休养基地名称:武夷·泓林大酒店)
武夷山嘉元大酒店有限公司(疗休养基地名称:武夷山嘉元千禧度假酒店)
武夷山太伟风景酒店有限公司(疗休养基地名称:武夷山太伟风景酒店)
武夷山望峰花园集团有限公司(疗休养基地名称:武夷山望峰花园酒店)
福建云灵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疗休养基地名称:云灵山职工疗休养基地)
顺昌竹苑宾馆有限公司(疗休养基地名称:竹苑度假酒店)
(三)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同时参照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文件中如出现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仅出于表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清县总工会
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桂园新村134号
联系方式:林舒妍0591-22332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3层
联系方式:鄢曼君、魏晨林、吴小玲0591-83308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鄢曼君、魏晨林、吴小玲
电话:0591-83308367